一、案經本校 106 學年度第 12 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,錄取名單如下: 正取:陳翠華。 備取:從缺。 二、錄取人員請於 107 年 6 月 21 日(星期四)上午 11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,逾時未完成報到手續者,由本校取消其錄取資格。 三、錄取名額累計已達公告缺額數,不再辦理後次序尚未辦理之招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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